????問:2023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的劃扣時間有什么變化?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3年5月1日起,我市每月15日發(fā)起第一次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劃扣,未能足額劃扣的,當月20日進行補劃扣,仍未足額劃扣的,當月26日進行最后一次劃扣,3次劃扣后仍未達到約定的每月提取金額的不再補扣。15日、20日、26日如遇節(jié)假日照常劃扣,不順延。
????問:單位應在什么時間為職工繳存當月的住房公積金?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應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以便公積金中心及時將資金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為職工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
????主動匯繳的單位,應在每月20日前將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代扣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匯總繳存到公積金中心歸集專戶,以便公積金中心及時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已辦理定期托收的單位,應在每月12日或22日前將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代扣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存入委托付款賬戶,以便公積金中心在每月13日或23日托收款項。
????問:職工出現(xiàn)什么情況應終止按月提取還貸?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如出現(xiàn)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或相關住房貸款本息已還清的情況,應到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承辦銀行或登錄“江門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按月提取還貸終止業(yè)務。逾期不辦理的,公積金中心將主動終止職工的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
????問:符合什么條件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我市繳存公積金并辦理了個人住房貸款(含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期間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職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時,個人住房貸款應未結清且沒有逾期。曾辦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申請日與最后一次按年提取還貸的時間間隔應已超過12個月。
????問:如何在“江門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和終止業(yè)務?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登錄“江門公積金”微信公眾號后,點擊“我要辦理”—“我要提取”。開通按月提取還貸選擇“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按月提取”,終止按月提取還貸選擇“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終止按月提取”,按照提示錄入信息、上傳相關資料后,點擊“確認”提交申請,公積金中心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結果將通過短信及微信推送通知您。
????(李銀換)

